一名网民因在网上散布“交易儿童器官”等谣言制造恐慌而受到处罚。近日,福建省福安市公安机关迅速查处一起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并对散布谣言的网民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25年10月14日,林某(女,36岁)为吸引粉丝、博取关注,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为“缅甸等地出现人贩子贩卖儿童器官”的八卦信息,引起当地居民恐慌,吸引大量网友关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核实,林某发布的信息纯属虚构。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林某作出行政处罚。警方提醒,网络谣言不仅违反公共秩序r和良好的礼貌,但还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01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致歉,并依法撤销效力。 02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危险、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五百元以下处罚。 03刑事责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以及《检察院高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诽谤罪》还明确,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