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由“ Zong的三兄弟”追赶的21亿美元信托?
发布时间:2025-07-22 09:39
经济业务网络记者| Ye Xiaodan,Huang Wanyin,Li Yuwen,经济商业网络的Zhoangang编辑|杨Xia被暴露在于围绕信任权的“三个Zong兄弟”的相关要求,与之相关的许多讨论仍然很高。 7月17日,来自“日常经济新闻”的记者从汇丰银行(Hsbc Zong Zong Qinghou)附近的一位内部人士那里学到,Hangzhou Wahaha Group Co,Ltd。的创始人并未在香港的HSBC银行建立自己的名字信任。 SO被称为“信托纠纷”? Zhigao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Zhigao家庭办公室特别委员会主任,Zhigao Wealth Senasitance Center的董事Chen Liya进行了分析。关键是要查看信任的合同的负责人;如果信心结构穿过公司掩盖其身份;如果汇丰银行是经理或Cust奥迪安只有帐户。记者从记者先前针对Zong Funi(Zong Qinghou的女儿)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Jianhao Enterprise Co.,Ltd.的女儿)获得的法律文件的判决,此处是香港命令中的FUNI:被告必须通过JIAN汇款到108500万美元的Zian Bunders,并将其解释。 Furi要求汇丰银行的Jianhao Company帐户在2024年12月的Hangzhou案之前进行了冻结的审判。 据媒体报道,原告的律师说,除了香港高等法院的诉讼外,Zong Jichang和其他三个在杭州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获得了每一个价值7亿美元的信托,他们声称这是对已故的Zong Qinghou for Mag for Mag for Mag -set for -set for的承诺。或他们,以及对他们的Hosbc银行的信任,香港。 7月17日,从汇丰银行Zong Qinghou附近的一位内部人士那里学到的记者从汇丰银行(HSBC Zong Zong Qinghou)汲取了信任,他在香港的汇丰银行(HSBC Bank)建立了自己的名字。 上海江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创始人兼管理坦元告诉记者“日常经济新闻”,其背后有很多可能性。一个是Talso的计划确实是在汇丰银行建立的,但客户不是Zong Qinghou。另一种可能性是,汇丰银行不知道是否建立了信托,而不是信托经理。 陈·利亚(Chen Liya)对“阳光经济新闻”的记者说,家庭信托不能“以企业的形式建立”,但企业可以充当信心的参与者,尤其是在普通国家法律制度中,企业在家庭家庭结构的结构中起着重要作用。 从香港高等法院文件中发现的明确信息是DJianhao Company的IRECTOR是Zong Funi。 “因此,Zong Furi具有通知公司汇丰银行帐户状况的法律依据。根据董事的指示,Jianhao Company资金的转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Saideby Teng Yun说。 “在香港的该临时禁令的规定实际上已经'服务于杭州中级人民法院。 Teng相信这一点。他认为,审判的重点是是否建立了信托,是否没有正确处理信托信托的信托,不是在香港高等法院,而是将其放置在杭州中级法院。 “突破性信托”资金的转移是吗?律师:您不能基于此做出轻率断言 一些分析师认为家庭信任结构剩下Zong Qinghou的“ Zong的三个兄弟姐妹”尚未完成,因此该银行的帐户中有18亿美元的资金开设了,尚未转移到信托帐户中。同时,这个家庭的信心可能不是Zong Qinghou本身,而是一家公司的公司,即特殊的目标公司。 Zong Fuli是否会因自信资金而从Jianhao的帐户中转移108.5万美元? “我们不能以此为基础将其分解为信任是'崩溃',但是这种行为确实引起了公众对信任结构和信任分离的合法性的怀疑。”陈·利亚(Chen Liya)表示,如果资金来自信托帐户,应澄清其身份和权威:如果Zong Funi是信托的唯一受益者,从理论上讲,无权直接运行该信托帐户;如果Zong Furi是信任的保护者(保护者),尽管他有权监督他,但他通常无权控制所有者。 “如果是这样资金的Urce与信托资产无关,它不会形成“分解信任”。 “我认为信任爆发的声明无效。” Teng Yun相信:“从当前信息中,108.5万美元取自Jianhahao的银行帐户。但是信托是一家信托,该公司是一家公司。没有办法确认两者之间的结构是什么。它仅基于某些媒体报告,即可能性的信心使公司持有该公司作为股东。” Teng Yun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目前,有关信任计划的很少的信息,还不足以完全判断法律本质。这封信仍然不确定是否建立了信任,仍然不确定信任是否是对Z Familyong的信任。如果建立了信任,如果建立了信任,则无法确定Jianhao Company和Trust之间的关系。” 香港邓吉恩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邓吉恩(Deng Zhirong)告诉《日常经济新闻》的记者,以确保在国外信任的有效性,首先是建立信任的愿望,即创始人明确表示建立信任的愿望。其次,对资产信托主题的保证,即信托的所有者是明确定义的;第三,受益人可以承认受益人的保证。如果上述任何要求消失,信任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邓隆(Deng Zhirong)还指出,为了避免外国信托的风险无效,在设计离岸时,有必要避免以下情况下,以下情况将其称为现有的情况:首先,避免建立信托权以维持对财产所有权的控制权,例如通过任命独立的超级竞选者,以正式维护信任,以正式维护辩护,并捍卫权利,并适当地辩护,并符合信任的辩护,并符合信任的辩护,并允许信托;第二,避免欺骗转移,确认创始人在建立信托之前还清债务的能力,获得CE预防和偿付能力;第三,避免将信任作为非法财产,例如对信托所有者进行完全适当的勤奋;通知避免在操作过程中披露信息的错误,例如遵守透明合同和披露信托法则的规则,并及时揭示受益人的关键变更。 Bumalik到Sohu,看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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